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材料与化工”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材料与化工”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化学、化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可以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若提前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3)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 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少于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
(4)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四、课程设置
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课程设置为准。
五、选课
(1)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46学分。其中,集中教学总学分≥32,总的课程学习不低于34学分(包含所级课程),其他必修环节为12学分。
(2)硕士研究生修的课程为公共必修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
(3)公共必修课五门。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1学分)和《硕士学位英语》(英语A)(3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
(4)专业学位课(≥14学分)。由导师指导学生从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定。
(5)专业选修课(除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之外的其他课程)三到六门,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6)规定考试的学位课要求各科及格,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或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选修课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或改选其他课程。
每个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除修满规定的学分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修超出规定学分的课程。
(7)学术技术报告讨论课(Seminar)。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必须参加本年级学术技术报告讨论课,作报告1次, 记2学分。
如评分不能通过或每学期缺勤超过三次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六、必修环节
材料与化工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为1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1)选题与开题报告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在第二学年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在三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由学科专家和指导教师组成专家论证小组,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记2学分。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可申请延长三个月补作一次,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2)中期考核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对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按照开题报告和实施计划, 由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向专家考核小组汇报科研和实验进展情况、近期在研究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后一阶段的计划。
考核小组对其口头报告情况以及科研进展、取得的成绩、工作态度和能力等综合表现进行审查,评出百分制等级成绩,记2学分。
评分标准:特优:≥95分;优:85-94分;良:75-84分;中:60-74分;差:60分以下。
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凡60分以下的研究生均需在三个月之后重作报告,考核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令其退学。
中期考核小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任命, 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3)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考核通过记2学分。
(4)专业实践
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须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 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少于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
专业实践一般采用以下 2 种途径。
A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参加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科研项目,或在校内实践基地参加专业实践。需同时接受导师组成员中行业产业专家的集中指导。
B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具体要求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共同协商决定。
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须按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该环节学分,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定。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有据,分析严谨,推论合理,要充分表现出本人在本专业中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实验部分应数据真实可靠,图表清晰,有好的实验结果及规律性。
学位论文应充分展示自己对结果的新见解,在学术上或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的书写要求文字通顺,装订整齐,无错字漏字和缺页,具体格式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统一规定。
八、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的考试,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硕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格式审查、内容查重、评阅、答辩工作。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且其科研成果达到研究所对申请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的要求:至少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或工程技术性学术论文或获得授权专利一项(导师以外的第一发明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文章成果必须是研究性论文(综述不计在内),且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为第一单位,学生为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申请学位有效科研成果(除专利之外)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答辩通过者,且科学研究成果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合格,报请专业学位(工程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审,再由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授予学位。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